搅拌分为若干等级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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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特定混合过程,搅拌机配备多大的功率是合理的?混合达到什么程度是合理的?长期以来业内都有不同的看法。

  有一些实际得到的功率数据和具体的搅拌过程、搅拌器型式相联系,这些数据并不一定是在最佳搅拌条件下获得的,因此可以考虑从搅拌过程的难易程度来判断搅拌过程需要多大的功率,以此功率做依据,再确定能满足这一功率要求的搅拌器的参数。

  Chemineer公司在Chemineer Engineering杂质上发表了系列文章(Richard W. Hicks, Jerry R.Morton and John ZG. Fenic, How to design agitators for desired processresponse. Chemical Engineering. Apr.26 P102~110, 1976)、(Lewis E. Gstes,Jerry R. Morton, and Phillip L. Fondy, Selecting agitator systems to suspendsolids in liquids. Chemical Engineering. May 24, P144~149, 1976)、(Richard W. Hicks, and Lewis E. Gates, How to select turbineagitators for dispersing gas into liquids. Chemical Engineering. Jul.19,P141~148, 1976)、(Lewis E. Gates, Richard W. Hicks, and David S. Dickey, Applicationguidelines for turbine agitators. Dec 6, P165~170, 1976),以直叶和斜叶涡轮为基础提出了按搅拌等级决定搅拌功率的方法,将物料按相态分成互溶液体混合、固相悬浮和气体分散三大类,将每类都分为10个等级,并依此确定搅拌功率。

  但是,陈乙崇指出,现在使用的搅拌器大部分已经与原来的平板桨不同,用户和设计人员都难以确定特定过程属哪个搅拌等级,因此按搅拌等级设计的参考意义不大,有兴趣的读者可阅读相关参考文献。

  莱宁公司的Oldshue指出,机械搅拌的目的是达到某种需要的工艺结果,这种工艺结果必须用悬浮程度、反应速率、混匀时间以及传热速率等可测量的定量术语来定义。若用定性的术语比如强烈的搅拌或中等程度的混匀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不同的过程中,这些定性术语可能指的是完全不同的情况。因此,把诸如“悬浮等级”等分成1到10级的设计方法也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从Oldshue的字面意思理解,其是不赞成搅拌分级的设计方法,实际上,要提出某工艺过程到底达到什么等级是合理的确实十分困难。因此,我个人比较赞同莱宁Oldshue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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